文旅学院信访调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5-12-23 浏览次数: 517
  信访排查调处是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单位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积极推进院所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在全院大力推进改革、谋求发展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信访排查调处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建立健全信访排查调处工作领导体制
做好信访排查调处工作,是确保我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院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要在院党委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学院党政一把手是信访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1、各教研室、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矛盾焦点,认真排查信访情况和隐性矛盾纠纷,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并主动向上级汇报,做好超前化解工作。
  2、对已发生的信访案件,要按责任分工积极化解,组织调查,接待上访群众。能化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化解不了的,要主动向上级报告。
  3、对于一些无理的上访要求,对上访者要讲清道理,给予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4、对于上级转来的信访件或群众的直接来访,不得推诿、扯皮,要积极妥善处理,避免引发或激化矛盾。
  5、注意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特别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经教代会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不得个人说了算。
  6、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一般问题不出单位。遇有集体上访要有领导亲临现场组织疏导并做好说服工作。
  三、建立重点信访件监督制度
对于联名信和集体上访实行督办制度,要明确到人、到部门。督办的主要内容包括:信访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办理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或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事项;答复信访人的情况或事态发展的动态。信访排查案件所建立的台帐,要注意保密。
  四、健全信访信息反馈制度
坚持集体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将集体访的信息报送院党委。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是:群众集体访可能发生的时间、人数及所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体访组织者或骨干是谁、动因及采取的上访形式;本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 。
  日常信访信息的报送要客观、准确、及时。特别是越级访信息上报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建立控制和化解集体访工作院制度
  对群众集体上访要本着“先控制再化解”原则,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可能发生在本部门的集体上访工作预案和可能发生到校、省以上越级集体上访工作预案。所制定的工作预案要报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备案。一旦遇有集体上访发生,即刻启动工作预案。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1、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造成矛盾的。
  2、对单位内部矛盾事先就知道,既不及时处理,又不及时回报的。
  3、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处置不当处理引发集体访,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内部矛盾纠纷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甚至为了小团体、局部利益暗中怂恿群众集体上访的。
  5、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责任单位不知情、不报告、不到场。
  6、集体上访后因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引发多次重访。
  7、处理信访问题不公正,实施清楚而久拖不决的。具体追究工作,由院党委负责。
附:文旅学院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机构

 

 

文旅学院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名单

组  长: 谢兆元 李平亮
副组长: 张 丹 蔡泽琛
成  员: 吴方浪 万剑敏 万荣 刘爱华 汪巍 陈莎 徐一帆
联络员:  汪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