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所属的会议室、接待室是学院举行会议、接待宾客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院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办公室的会议室、接待室只供学院举行各种会议、举办各种活动和对外接待使用。
二、实行会议预约制度。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应提前 2 天到学院办公室申请,以便合理安排使用。若各部门预定的会议室与学院临时性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以学院会议为先。
三、院级会议和接待,要求有专人负责引领、招待。遇雨天需要在会议室门外准备雨具放置设施。
四、非接待客人和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接待室、会议室。
五、保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保洁人员要及时整理、清扫会议室、接待室,保持清洁环境。
六、爱护会议室、接待室设施。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物品,不得随意使用会议室、接待室的茶叶、咖啡、饮料等用品,不得随意拿走放在接待室的学院介绍、报刊、杂志等资料。
七、会议结束后,会议室使用部门须到学院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
八、对于不按规定要求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办公室有权提出批评。
九、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