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任务。建立健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用途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
三、固定资产范围。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价值超过一千元的教学科研设备。2、价值在一千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3、日常办公设备和用品。
四、管理分工。由分管院领导统一负责管理,资产干事具体经办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购置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学院的实际编制年度预算。
五、管理要求。1、固定资产购置和收到后,资产干事须验收入库,进行编码,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将卡片贴在实物上。2、固定资产的领(借)用、调动、报废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领(借)用、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3、固定资产一旦发生故障,由资产干事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协调和安排维修。4、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根据学校要求,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六、清查盘点。1、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必须进行定期清查和盘点。2、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保证帐物相符。3、遇到下列情况,须进行全部或部分临时清查盘点:(1)资产干事岗位人员变动。(2)因机构业务变动,须办理财产交接。(3)上级或学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清查盘点。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后,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七、档案保管。固定资产的档案如采购安装合同、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由资产干事统一妥善保管,以便查阅、借阅。
附:1、《固定资产卡片》
2、《固定资产明细表》
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4、《固定资产领(借)用表》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购置日期 | 启用日期 | 计量单位 | 帐存数量 | 单位价格 | 入账保值 | 最近一次盘点日期 | 使用部门 | 使用部门负责人 | 资产状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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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编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帐存数量 | 实存数量 | 采购日期 | 已使用年限 | 资产现状 | 存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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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领(借)用表
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购置日期 | 数量 | 领(借)用人 签名 | 领(借)用日期 | 领导签名 | 归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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