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充分有效地利用党费及党建活动经费开展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一、党费管理的基本要求:
1、专人管理,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
2、专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缴。
3、定期报告,定期检查,
4、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党支部一般不留存党费。对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费,要慎重使用,严格手续。
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是用于教育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对丧失劳动能力、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补助等。党支部使用党费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
二、党费及党建活动经费(校党委返还院党委部分)的管理
1、负责:由党委书记负责管理,使用时须由学院党委组织委员签字同意。
2、对帐:每年年底对账一次,并向上级委员会送报经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