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好党政领导参谋,根据上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定期分析本单位的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及时向领导提供有关综合治理的信息,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根据上级综治委的部署,提出工作建议。
二、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三、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法制宣传、缓解矛盾的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抓好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争创各类工程文明竞赛活动。
四、年终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五、负责整理保管本单位综合治理方面的文稿、资料,建好台账。
六、办理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