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女,1978年2月生,湖北鄂州人。历史学博士。
教育背景:
1996.9——2000.6 就读于武汉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获学士学位)
2000.9——2003.6 就读于武汉大学人文学院博物馆学系考古学专业(获硕士学位)
2003.9——2006.6 就读于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出土文献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2007——今,就职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主要担任博物馆专业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2008年至2011年兼任08级历史专业本科生辅导员。主讲课程包括文物学基础理论、人类学、中国文明起源、中国青铜器、新出竹简研究。2007年起每年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秦汉出土文献与秦汉史。
研究课题:
主持项目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0YJC770084项目名称: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与秦汉相关问题研究;独立主持者。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西汉初期法律文书格式与诉讼程序研究。独立主持者。
主要科研成果:
1、《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司寇”、“城旦舂”名分析》,《晋阳学刊》2005年第6期。
《浅析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所见刑名的刑等》,《江汉考古》2006年第3期。
2、《秦、汉法律简牍中的“自出”与“自告”辨析》,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第三辑)——新出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教育出版社。
3、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荆州博物馆、早稻田大学长江流域文化研究所 彭浩、陈伟、工藤元男 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8月,本人负责《奏谳书》案例二至八、十四、十五、十七至十九、二十一、二十二的新释文、注释撰写。
4、《秦汉简牍“自告”、“自出”再辨析——兼论“自诣”、“自首”》,《江汉论坛》2013年第8期,独撰。《先秦、秦汉史》(人大报刊资料)2013年第6期全文转载。
5、《西汉初年徭役制度——由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毋忧”案说起》,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第1期。
6、《秦及汉初诉讼程序中的“辞”、“言”、“当”》,《求索》2015年第6期。
7、《秦与汉初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判决:“论”、“当”、“报”》,《简帛》(第十一辑),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