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学院教研室(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5-18 浏览次数: 427
    教研室(教室)是教师和学生上课、学习与从事科研学术活动的场所,为了使广大学生有一个安静、安全、舒心、称心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全院各类教研室(教室)供学生上课或自修使用。教室由院办统一管理;教研室由院办监督,教研室主任具体分管,各教研室导师协管。
二、     严禁在门、窗、玻璃、课桌等处乱涂乱画。
三、为保持教研室(教室)区安静的学习环境,不得在教研室(教室)内和走廊上大声喧哗或追逐打闹,不得把篮、排、足球带入教研室(教室)内。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教研室(教室)举行舞会、联欢会等各种声响较大的有碍他人学习的活动。
四、教师和学生进入教研室(教室)应讲究文明礼貌,保持服装整齐,不得只穿内衣裤、拖鞋进入教研室(教室)。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不准打牌、下棋,以保持教研室(教室)卫生整洁。
五、学生应自觉爱护教研室(教室)的各种设备和设施,不准私自搬拆。破坏公物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或给予必要处分。
六、注意节约用电,教研室(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研室(教室)者应关闭门窗及灯光、风扇、空调等。要加强安全与防火管理,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使用教研室(教室)。
七、各教研室的电脑由教研室主任管理,并由各教研室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研究生使用时,应节电、防毒,规范操作。
八、教室室内卫生由院办安排学生值日;教研室室内卫生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本教研室的学生值日。
九、教室钥匙统一由院办公室主任管理,一律不给学生配备;教研室钥匙由教研室主任管理,在教研室主任的监管下,允许本教研室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生配备钥匙(原则上,指定一名学生统一掌握或保管),但应强调以上八条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