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0月10日上午8点半,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胡鸿杰教授应邀做客名达讲坛,在腾讯会议室做了一场题为《社会记忆的“记忆线索”》的线上讲座。本次讲座由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徐欣云副教授主持,我校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广大师生和部分外校师生在线上聆听了讲座,并积极参与互动,讨论热烈。
讲座伊始,胡鸿杰教授提出了一个21世纪以来一直在学界游荡的令人捉摸不定的概念——“社会记忆”,同样的档案,背后的记忆却各有差异,从而引出四个问题:记忆是什么?有没有社会记忆?社会记忆是怎样形成的?我们能够做什么?围绕这些问题,胡教授的讲座分为四个维度,一是社会记忆的结构与功能(生理过程),二是社会记忆的抽象与具体(思维过程),三是社会记忆的解释与建构(理论过程),四是社会记忆的权力与规则(管理过程)。在第一、第二维度中,通过对作为生理过程的个体记忆这一极其普通的个体功能进行借鉴和延伸,胡教授指出了还存在相对应的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并通过涂尔干所提到的“集体欢腾”的概念,将记忆从心理(生理)学引入到了社会学、历史(人类)学、文化学的研究领域内,进而对社会记忆进行了解释,认为社会记忆就是以书写、口述、行为仪式与形象化物体为载体而存在的,并与国土、权利密切相关的形式。个体记忆到社会记忆,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再经由概念建构出理论体系,即解释与建构的过程。
在第三、第四维度中,胡教授引用康纳顿在《社会如何记忆》一书中的观点,指出“刻写传递”的记述或档案是不够的,“体化实践”也是社会记忆的重要载体,因此,作为“体化实践”的纪念仪式对塑造群体记忆有着重大作用;仪式不仅具有表达性,而且有规则性,因此也常常被建构。胡教授指出,社会记忆研究的三个方面,类似于哈布瓦赫的观点,即研究记忆的再现、过去与现在的关系、记忆再现过程中的权力关系等,这也类似于王明珂的观点,即“真正的过去已经永远失落了,我们所记得的过去,是为了现实所重建的过去。”
最后,面对“解构之后的历史研究与写作”的困惑,对此,胡教授简明地回答,社会记忆始于“仿生”、终于“认同”,记忆是历史的内在化的过程,而历史就是对记忆进行社会规范的过程。胡教授回归到档案学所肩负的使命,讨论了我们应该做什么、档案学要解决的问题和档案馆是什么,并向大家展现了近年来学界在建构社会记忆方面所做的努力。
徐欣云副教授对胡教授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胡教授的讲座诙谐幽默,又不失深入,信息量大,逻辑性强。近年来,社会记忆是非常热的研究课题,而胡教授所讲授的是最广谱的社会记忆学说。他把这一“高深莫测”的学说变得接地气、“活”起来,让同学们对社会记忆感同身受,也使得康纳顿、哈布瓦赫、福柯、弗洛伊德、叔本华等流派的记忆观,不再让人感到艰涩难懂。对于文物与博物馆学和历史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社会记忆的定义、分类、建构方法的认知尤其重要,不仅要理论探讨而且要走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