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刘良欢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 2020-10-30 浏览次数: 10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优秀校友刘良欢先生为支持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一次性捐献人民币2.6万元给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设立“刘良欢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为做好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和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校全日制统招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乐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30%

4、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列入当年学校贫困生库名单。

三、奖励人数和金额

每学年共5个名额每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1、每年11月学生本人根据学院学工办下发的评选通知相关要求,自愿申报,班级初审,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内工作平台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刘良欢先生备案。

4、学院学工办行文表彰,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本办法自202011月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